身份证遗失被注册公司

更新时间: 2024.11.10 02:19 阅读:

周前,家住成都市的余女士很担忧:“自己名下居然有一家公司,我根本没注册过,如果有税务、经济纠纷这些该怎么办呢?”余女士表示,虽然这家公司注册使用了她本人身份证,但该公司登记注册时所提交申请材料上的签名并非余女士本人所签。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惠及了广大守法、诚信的企业和群众。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现行法律法规的空子,冒用他人身份骗取注册登记。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量体解决权利受侵害人迫切需求

当余女士心急如焚的赶到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却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工作人员告诉我,我市早在2016年12月便制定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证骗取企业设立登记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说清楚了,权利受侵害人除选择司法途径解决,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对冒用他人身份证骗取企业设立登记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通过立案调查形成证据链吊销提供虚假登记材料公司的营业执照),或是予以撤销企业登记(除去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许可,登记机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据了解,根据《通知》精神,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帮助“被当老板”的权益受害者完成“解套”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撤销了737家公司的设立登记。

您若发现“被当老板”了,请这样办!

如果您遭遇“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骗取企业登记”的情况,可联系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并提供下列资料:一是明确的撤销企业登记的诉求;二是投诉、举报人的身份证明;三是相关证明材料(如遗失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注册登记材料上相关人员签名与本人不一致的司法证明等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就会受理您的诉求,并对被举报的企业开展“登记住所现场初查、股东出资意愿及登记材料真实性核查、代办机构调查”等工作。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分别转入立案调查、撤销企业登记或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程序。 转入撤销企业登记程序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向举报人、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告知,符合条件的予以撤销企业登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成都信用网公示相关信息。

强化源头防控,实现智慧认证

自2017年9月28日起,成都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系统”在提供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关于名称自主申报、设立登记等业务服务的同时,集成了“在线人脸、语音采集认证”、“在线电子签章确认”等多项电子化智慧实名认证手段。既实现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便利群众办理涉企事项,又起到从根源上防止冒用他人或提供虚假身份信息骗取登记注册的作用。

据悉,今年全市范围内的登记业务系统还将统一接入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届时,全成都范围内的企业登记窗口都将实现对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高管等相关责任人的身份查验,进一步完善了冒用他人或提供虚假身份信息骗取登记注册的源头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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